律师特权文章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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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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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国法律中,“律师特权”一词是指专门授予法律职业成员某些权利或特殊保护的法规。律师特权尤其包括:

* 遵守某些法律程序的义务,也称为法律程序(例如在地区法院的民事诉讼中) * 刑事辩护律师(德国)专有在刑事起诉程序中检查检察官办公室或法院档案的权利 * 根据《欧洲人权公约》(ECHR)欧洲人权法院|ECHR(第一节),在基于《欧洲人权公约》(ECHR) 的搜查和调查措施中保护文件免受律师与委托人关系的影响 - 2009 年 4 月 9 日的判决 - 19856/04 Kolesnichenko/俄罗斯 -; [https://dejure.org/dienste/vernetzung/r ... %2C%202109 dejure.org] 和
* 在法律援助框架内报销指定律师(相对于“简单”代表)的费用的可能性
律师特权一般适用于执业律师。虽然个别法规也适用于内部律师,但其他法规的判例法拒绝了这一点,例如在保护内部工作中准备的文件方面。欧洲法院 | ECJ(大法庭),2010 年 9 月 14 日的判决 - C-550/07 P Akzo Nobel Chemicals Ltd,其注册办事处位于 Hersham [英国],等等 –; [https://infocuria.curia.europa.eu/tabs/ ... rst&part=1 infocuria.curia.europa.eu]


类别:法律(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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