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奥托·斯塔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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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奥托·斯塔曼(Johann Otto Stammann,1835 年 12 月 11 日出生于汉堡;† 1909 年 2 月 7 日出生于汉堡)是汉堡律师、参议员和市长。
==家庭==
斯塔曼的父亲是汉堡的一名医生,叔叔是汉堡建筑师弗朗茨·格奥尔格·斯塔曼。 1857 年在海德堡学习法律并获得博士学位后,他于 1858 年 4 月 23 日在汉堡注册成为一名律师。
1886 年 9 月 22 日,斯塔曼当选参议院议员,接替已故的赫尔曼·安东尼·科尼利厄斯·韦伯。他一直是该组织的成员,直至 1909 年去世。他曾为多个机构工作,例如中学当局、移民部门和医学院。 1900年任警察局长。 1906年,斯塔曼当选第二任市长,次年当选汉堡第一任市长。由于1908年底身患重病,1909年他没有违背传统再次当选市长。
他的葬礼引发了公众争议,因为根据宪法,他是像普通参议员一样被埋葬的,没有举行教堂仪式;有两名参议员出席。许多人认为,既然他是前市长,他就有权享受国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