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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光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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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光复”是指 1945 年 10 月 25 日将台湾和澎湖从日本帝国|日本移交给中华民国(1912-1949)|中华民国。[http ://www.ipsas.sinica.edu.tw/image/ipsas/1/213.pdf国籍与公民权:人民与国家「身体分链接」的法制溯源与法理分析]
1945年8月15日,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战败后宣布投降。 9月2日,盟军最高统帅道格拉斯·麦克阿瑟发布第1号通令,指示各地日军向盟军投降。该命令明确规定,在台湾的日本军队必须向中国领导人蒋介石投降。蒋介石任命何应钦为投降全权代表,并任命陈毅(国民党)|陈毅负责台湾投降事宜。台湾总督府、日本第10方面军司令安藤利吉于10月25日代表日本在中山堂|台北公堂向陈毅投降,并签署正式移交文件.
==背景==
1895年,中国清朝在甲午战争中战败,将台湾割让给日本。 1911年辛亥革命|1911年辛亥革命导致了清朝的灭亡和中华民国的建立。 1931年的“九一八事变”标志着日本侵略的加剧,继1937年“七七事变”后升级为全面冲突,将中华民国拖入第二次中日战争。 1941年珍珠港事件后,中华民国正式加入二战同盟国|二战同盟国。中华民国寻求盟国同意日本放弃台湾(当时称为福尔摩沙),并在战后将其主权归还给中国。这一意图包含在1943年《开罗宣言》|开罗宣言中,并在《波茨坦公告》中重申,要求履行这些条款。
==接管==
===政府计划===
1944年4月17日,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在重庆通过国民党中央设计局成立台湾调查委员会。曾参加四十周年纪念台湾博览会的陈毅被任命为负责人。最初,委员会中没有台湾成员,但在9月份,增加了李玉邦、谢南光、黄朝钦、余美健和邱年泰等成员。
战争结束后,国民党政府就台湾的两个计划进行了辩论:一个普通的中国省份或一个拥有额外军事权力的特别行政区。蒋介石在陈毅的建议下,将台湾变成中国的一个省,但设立了台湾省行署,拥有广泛的政治和军事权力。这个设计遭到台湾人批评,被称为新总督府。[http://www.jimlee.org.tw/history_detail ... =8708二二八事件]
===积极反应===
10月15日,国民革命军抵达台湾,在基隆登陆,受到当地台湾民众的热烈欢迎。[http://www.mh.sinica.edu.tw/MHDocument/ ... tionDetail /PublicationDetail_638.pdf 悲剧的历史拼图金山乡二二八事件之探析]
===投降仪式===
1945年10月25日上午10点,台湾投降仪式在台北市公会堂举行。投降方是日本帝国第10方面军,以台湾总督府、第10方面军司令安藤利吉大将为代表。陈毅将军代表盟军总司令蒋介石接受投降,国民政府、台湾民众、日军、美军代表共同见证。
* 国民政府代表:陈毅、葛敬恩、柯元芬、黄朝勤、游米健、宋飞如、李万菊。
* 台湾人民代表:林显堂、陈新、林茂胜、杜聪明、罗万谦、谢双秋、黄世宏、王柏源。
* 日本代表:安藤利吉、谏山春树、须田一富美、中泽佑。
* 盟军代表:Edwin A. Locke、Cecil J. Gridley、Henry Berk、Ulmont W. Holly、George H. Kerr 等 19 人。
受降仪式结束后,陈毅发表广播讲话,宣布台湾及澎湖列岛回归中国领土,标志着台湾光复。 受邀校对陈毅中文演讲英文译本的克尔指出,其中没有提及美国所扮演的角色。美国驻台北副领事葛超智与「二二八事件」,第128期页,王呈祥,海峡学术出版社,2009 台湾省行署正式开始运作,总部设在原台北市政府。
===行政过渡===
11月起,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与台湾警备司令部共同成立台湾省接收委员会,负责接管军事、行政职能以及日本在台资产。 1946年1月,受理委员会下设处理委员会,在17个县市设有分支机构,负责监督日本资产的管理。 7月,增设了财产拍卖委员会和资产拍卖委员会等机构。财产清算委员会——负责处理与财产和金融机构有关的债务和债权的评估、拍卖和结算。
===失望===
接管后不久,台湾人民目睹了腐败、无纪律的中国政府夺取台湾资源支持大陆内战。
==争议==
国民党政府被批评以“征服者”的姿态控制台湾,表现出“优越”态度,行使专制权力。二二八事件资料集,第29页,邓孔昭,稻乡出版社,1991 实行长达四十年的白色恐怖,台湾原住民遭到镇压,民主、人权、自由受到扼杀。许建荣、卢世祥、张彦贤、郑邦钦、周明峰等学者认为,这次事件并非国民党所谓的“光复”,而是台湾的“光复”。光复继承。”
==另见==
*光复日
* 白色恐怖(台湾)|白色恐怖
;
1945年台湾
2月28日事件
反台情绪
台湾的反华情绪
国民党
台独运动
台湾民主运动
1731945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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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4] “台湾光复”是指 1945 年 10 月 25 日将台湾和澎湖从日本帝国|日本移交给中华民国(1912-1949)|中华民国。[http ://www.ipsas.sinica.edu.tw/image/ipsas/1/213.pdf国籍与公民权:人民与国家「身体分链接」的法制溯源与法理分析]
1945年8月15日,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战败后宣布投降。 9月2日,盟军最高统帅道格拉斯·麦克阿瑟发布第1号通令,指示各地日军向盟军投降。该命令明确规定,在台湾的日本军队必须向中国领导人蒋介石投降。蒋介石任命何应钦为投降全权代表,并任命陈毅(国民党)|陈毅负责台湾投降事宜。台湾总督府、日本第10方面军司令安藤利吉于10月25日代表日本在中山堂|台北公堂向陈毅投降,并签署正式移交文件.
==背景==
1895年,中国清朝在甲午战争中战败,将台湾割让给日本。 1911年辛亥革命|1911年辛亥革命导致了清朝的灭亡和中华民国的建立。 1931年的“九一八事变”标志着日本侵略的加剧,继1937年“七七事变”后升级为全面冲突,将中华民国拖入第二次中日战争。 1941年珍珠港事件后,中华民国正式加入二战同盟国|二战同盟国。中华民国寻求盟国同意日本放弃台湾(当时称为福尔摩沙),并在战后将其主权归还给中国。这一意图包含在1943年《开罗宣言》|开罗宣言中,并在《波茨坦公告》中重申,要求履行这些条款。
==接管==
===政府计划===
1944年4月17日,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在重庆通过国民党中央设计局成立台湾调查委员会。曾参加四十周年纪念台湾博览会的陈毅被任命为负责人。最初,委员会中没有台湾成员,但在9月份,增加了李玉邦、谢南光、黄朝钦、余美健和邱年泰等成员。
战争结束后,国民党政府就台湾的两个计划进行了辩论:一个普通的中国省份或一个拥有额外军事权力的特别行政区。蒋介石在陈毅的建议下,将台湾变成中国的一个省,但设立了台湾省行署,拥有广泛的政治和军事权力。这个设计遭到台湾人批评,被称为新总督府。[http://www.jimlee.org.tw/history_detail.php?articleSN=8708二二八事件]
===积极反应===
10月15日,国民革命军抵达台湾,在基隆登陆,受到当地台湾民众的热烈欢迎。[http://www.mh.sinica.edu.tw/MHDocument/PublicationDetail /PublicationDetail_638.pdf 悲剧的历史拼图金山乡二二八事件之探析]
===投降仪式===
1945年10月25日上午10点,台湾投降仪式在台北市公会堂举行。投降方是日本帝国第10方面军,以台湾总督府、第10方面军司令安藤利吉大将为代表。陈毅将军代表盟军总司令蒋介石接受投降,国民政府、台湾民众、日军、美军代表共同见证。
* 国民政府代表:陈毅、葛敬恩、柯元芬、黄朝勤、游米健、宋飞如、李万菊。
* 台湾人民代表:林显堂、陈新、林茂胜、杜聪明、罗万谦、谢双秋、黄世宏、王柏源。
* 日本代表:安藤利吉、谏山春树、须田一富美、中泽佑。
* 盟军代表:Edwin A. Locke、Cecil J. Gridley、Henry Berk、Ulmont W. Holly、George H. Kerr 等 19 人。
受降仪式结束后,陈毅发表广播讲话,宣布台湾及澎湖列岛回归中国领土,标志着台湾光复。 受邀校对陈毅中文演讲英文译本的克尔指出,其中没有提及美国所扮演的角色。美国驻台北副领事葛超智与「二二八事件」,第128期页,王呈祥,海峡学术出版社,2009 台湾省行署正式开始运作,总部设在原台北市政府。
===行政过渡===
11月起,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与台湾警备司令部共同成立台湾省接收委员会,负责接管军事、行政职能以及日本在台资产。 1946年1月,受理委员会下设处理委员会,在17个县市设有分支机构,负责监督日本资产的管理。 7月,增设了财产拍卖委员会和资产拍卖委员会等机构。财产清算委员会——负责处理与财产和金融机构有关的债务和债权的评估、拍卖和结算。
===失望===
接管后不久,台湾人民目睹了腐败、无纪律的中国政府夺取台湾资源支持大陆内战。
==争议==
国民党政府被批评以“征服者”的姿态控制台湾,表现出“优越”态度,行使专制权力。二二八事件资料集,第29页,邓孔昭,稻乡出版社,1991 实行长达四十年的白色恐怖,台湾原住民遭到镇压,民主、人权、自由受到扼杀。许建荣、卢世祥、张彦贤、郑邦钦、周明峰等学者认为,这次事件并非国民党所谓的“光复”,而是台湾的“光复”。光复继承。”
==另见==
*光复日
* 白色恐怖(台湾)|白色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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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台湾
2月28日事件
反台情绪
台湾的反华情绪
国民党
台独运动
台湾民主运动 [/h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