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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权利修正案的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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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ymous
[h4] 平等权利修正案 (ERA) 于 1923 年首次由妇女参政论者爱丽丝·保罗 (Alice Paul) 提出,作为美国宪法的一项修正案,禁止基于性别的歧视。它于 1971 年由美国众议院通过,于 1972 年由美国参议院通过。要获得认证,需要 38 个州批准,国会规定了七年的批准期限。发生。
== 20 世纪 ==
* 1923 年 12 月 10 日 – 参议员查尔斯·柯蒂斯 (Charles Curtis) 向美国国会介绍了 ERA 的初稿。妇女参政论者爱丽丝·保罗 (Alice Paul) 的原文写道:“在美国及其管辖的每个地方,男性和女性应享有平等的权利。国会有权通过适当的立法强制执行本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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