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传输路径文章草稿

初步文章
Anonymous
 安全传输路径

Post by Anonymous »

“安全传输路径”是一种通信基础设施,可以参与电子合法交易(德国)|德国的电子合法交易。

==使用义务==
为了打开安全的传输通道,律师、公证人、法警、税务顾问以及以专业身份参与该过程的其他人员,例如,工会(Zöller/''Schultzky'',第 36 版,§ 173 Rn. 10)、收债服务提供商(''Schultzky'' 同上)、专利律师 (MüKo) ZPO/''Häublein/Müller'',第 7 版,§ 174 Rn. 4),以及公共资金支持的消费者协会 (BT-Drs. 19/28399, 34)。 可以假定可靠性更高的协会和组织,以及公法规定的当局和公司(德国) |公法下的公司或机构(德国) | 世界银行公法规定的机构有义务(
自然人|自然人、法人|没有义务使用的法人可以自愿提供安全的传输通道。如果他们同意或主动使用安全传输通道,可以通过电子方式向他们交付(
通过安全传输渠道提交文件和书面意见的法律依据取决于程序的类型
==安全传输通道==
安全传输通道有:

* 对于法院和当局,电子法院和行政邮箱|电子法院和行政邮箱(EGVP)
* 律师专用电子律师邮箱|专用电子律师邮箱(beA)
* 对于公证人,专用电子公证邮箱|专用电子公证邮箱(beN)
* 对于机关,专用电子权限邮箱|专用电子权限邮箱(beBPo)
* 对于自然人和法人,电子公民和组织邮箱|电子公民和组织邮箱(eBO)

De-Mail|De-Mail邮箱也代表了一种安全的传输通道,对自然人和法人都开放,但在实践中重要性不大。立法方面计划废除。Anders/Gehle/''Anders'',第 84 版,ZPO § 130a Rn。 29.

==注释==




类别:电子政务
类别:程序法(德国)

Quick Reply

Change Text 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