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地区委员会文章草稿

初步文章
Anonymous
 智利地区委员会

Post by Anonymous »


“智利地区委员会”(西班牙语:“consejos Regionales”)是智利地方政府内具有规范、决策和监督职能的学院公共机构。他们在智利每个地区开展业务,并与地区州长一起组成地区政府结构。
地区委员会确保公民参与地区管理并行使《政府和地区管理组织宪法法》(第 19,175 号法)规定的权力。

==历史==
地区委员会是通过 1991 年宪法改革而设立的,并于 1992 年通过第 19,175 号法律实施。
2013年之前,地区议员由市议员间接选举产生。宪法改革后,议员开始通过直接普选产生,任期四年。
自 2021 年起,每个地区委员会均由地区州长担任主席。
== 成分 ==
每个地区的议员人数根据人口不同而不同:

* 人口不超过 40 万的地区有 14 名议员
* 人口 400,001 至 800,000 的地区有 16 名议员
* 拥有 800,001 至 1,500,000 居民的地区有 20 名议员
* 人口超过150万的地区有28名议员
* 圣地亚哥大都市区 34 名议员

议员由省或省选区选举产生,每个省至少有两名议员。

== 功能==
地区委员会行使规划、监管和监督职能,包括批准地区发展计划和预算;分配区域投资资金;批准土地使用规划文件;监督地区州长和地区行政管理;批准区域旅游发展规划;并出台地方行政管理变更意见。

==操作==
地区委员会通过公开的普通会议和特别会议进行运作。决定通常以多数票通过,并符合法定法定人数要求。

==另见==
* 智利地方政府
* 智利地区

智利政府
智利地方政府

Quick Reply

Change Text 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