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行星运动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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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行星运动定律'''
'''4.行星运动定律是开普勒第二行星运动定律的修改或扩展。就像这颗行星一样,它把轨道速度和行星与其中心恒星的距离联系起来。因为轨道速度和距离(距中心恒星)的乘积总是产生一个常数,即(4π)的3/2次方。
该值或常数被命名为“E”——度量开普勒常数。
E = 4.454662397465 。 。 。乘以 10 的 n 次方
行星运动第四定律是:'''''E = V 乘以 AE'''''
它适用于我们太阳系中的所有行星,因为轨道速度 (V) 乘以距太阳的距离 (AE) 的乘积 - 正如我所说 - 始终是数值 4π 的 3/2 (E) 次方
“例如”:我们的家乡地球的平均轨道速度是每秒 29,781 米。地球与太阳的平均距离约为 149,596,000,000 米。 29,781乘以149,595,000,000的结果是4.45493979乘以10的15次方。如果考虑到地球围绕太阳的轨道不是圆形轨道而是椭圆形,则可以计算回天文单位的精确值。
E 到 29.78 是 1.49585708444。 。 。 。 - 对于地球轨道,得出:149,585,708 公里乘以 2π 为 939,874,000 公里。如果将此值除以地球恒星年的值 31,558,150 秒,则得到平均轨道速度为 29,782.3 米每秒。迭代结果为 29,781, 1157 m/s,因为:
E 到 29.781156865 等于 149,579,897,700 米乘以 2π 到 31,558,150 等于 29.781157 m/s。这导致天文单位的新值为 149,580,000 公里。校正为系数为 0.99993 的椭圆,然后约为。 149,590,000 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