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勒特·弗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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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onymous » 18 Jan 2026, 23:20
'''加勒特·弗雷'''(出生
==传记==
===早期生活和教育===
弗雷在爱荷华州锡达拉皮兹出生并长大。 1987 年,四岁的弗雷在一次事故中受了重伤,当时他的毯子卡在了父亲的摩托车发动机中,导致他的头猛地向后仰,脊髓被切断。弗雷因颈椎神经 4|C4-颈椎神经 5|C5 脊髓损伤而永久瘫痪。
=== ''锡达拉皮兹社区学区诉加勒特 F.'' ===
1988 年,弗雷开始在锡达拉皮兹社区学区接受教育。他的护理需求,包括气管切开吸痰、在轮椅上重新定位、喂养和饮水协助、呼吸机检查、呼吸评估、定期导管插入和袋阀面罩|ambu袋管理,最初是由弗雷的家庭成员(包括他的姨妈)和医疗助理满足的,费用由弗雷的家人支付。从 1993 年起,Frey 的家人定期要求学区支付监督 Frey 呼吸机所需的医疗费用,以便他能够在杰斐逊高中(爱荷华州)|杰斐逊高中上课。学区辩称,它没有义务向弗雷提供医疗援助,并指出这构成了医疗保健需求。 弗雷一家将此案提交给爱荷华州的州法院,该法院做出了对他们有利的判决;学区随后向美国第八巡回上诉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也做出了有利于弗雷家族的裁决。
美国最高法院于1998年11月4日听取了辩论。比尔·克林顿|克林顿政府的总统任期公开支持弗雷,称家庭要求的持续护理服务是《残疾人教育法》规定的相关服务;美国副总统阿尔·戈尔|副总统随后在锡达拉皮兹会见了弗雷。 1999 年 3 月 3 日,最高法院以 7 比 2 的裁决支持弗雷,称他是一位“友好、富有创造力和聪明的年轻人”,他“有权”获得使他能够上学的服务。 锡达拉皮兹社区学区负责人刘易斯·芬奇 (Lewis Finch) 表示,该裁决将对学区的财务以及需要为一些残疾学生提供护理的其他学区产生“巨大”影响。
===成年===
弗雷将前爱荷华州美国参议员汤姆·哈金 (Tom Harkin) 视为他心目中的英雄之一,他是 1990 年《美国残疾人法案》的主要作者。他在爱荷华州和全国范围内为残疾人争取更大的权利。
2024年,弗雷向联邦官员提出投诉,指控爱荷华州卫生与公众服务部拒绝增加医疗补助金,弗雷称这使他无法向在家里过夜的护理人员支付费用;他将医疗补助描述为一种“权利”,而不是“施舍”。 弗雷表示,如果没有支持,他将需要违背自己的意愿搬进疗养院。 2024 年 6 月,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民权办公室宣布,已与爱荷华州民权办公室就增加弗雷的医疗补助付款达成协议,允许他雇用过夜护理人员并继续住在家里。
1982年出生
来自爱荷华州锡达拉皮兹的人们
残疾人
美国人权活动家
残疾人权利活动家
美国残疾活动人士